22日,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关于2008年6月期间在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监测中发现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的公告,以贯彻执行药品管理、药品管理法、药品广告审查,加强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。
这些违法广告的主要表现为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,虚假宣传,并且不断地在报刊中登出,投放在小区居民信箱中,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。(李程程)
此批违法广告为:
1双蚁祛湿通络胶囊 药品广告 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,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
2九味参蓉胶囊 药品广告 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,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
3通脉强肾酒 药品广告 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,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
4消癌平片 药品广告 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
5灵芝孢子粉胶囊 药品广告 对化夸大药品疗效
6一品牌节节乐胶囊 保健食品广告 虚假宣传
7圣力达胶囊 保健食品广告 虚假宣传
8柔脉胶囊 保健食品广告 虚假宣传
9益身宝 保健食品广告 虚假宣传